那个走进监狱的“邻家吴姐姐”说,等我回来!
2021年2月16日,大年初五,按老传统叫“破五”,年还没过完,但浙江台州的吴慧琴却一大早就告别九个月的女儿,匆匆赶往二百多公里外的丽水市看守所——10天前,她收到了丽水市庆元县法院(2021)浙1126刑更4号“收监执行决定书”,通知她从今天开始,要走进监狱、继续服完尚余2年9个月零5天的刑期。
吴慧琴是2020年1月17日,被庆元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判刑四年的。只因当时已怀孕,所以才得以“暂予监外执行”。
曾几何时,她是庆元、乃至丽水家喻户晓的“邻家吴姐姐”。更有人赞誉她“女中纪委”。
而在此之前,她曾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稳定,生活平静安逸。
直到2017年,因为得知老家丽水市庆元县安南乡百花岩的山林被砍伐、林地被强占、环境遭到破坏,素来爱管闲事、笃信法律,同时又被乡邻们视为见多识广、敢于仗义执言的吴慧琴抹不过亲友情面,遂带领大家四处告状维权,但偏偏出师不利、屡遭碰壁,不甘心“反腐遇挫”的吴慧琴索性辞去工作,并在2018年8月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吴姐观天下”和微博“邻家吴姐姐”,利用自媒体为村民们公开发布上访材料,举报当地的“贪腐官员”和“黑恶势力”。
从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也就是一年左右的时间,吴慧琴就曾发布各类维权举报文章一百余篇——这中间,当然已不仅限于自己老家的山林纠纷案。因其大胆敢言,她的自媒体迅速名扬庆元,影响力甚至辐射到丽水各地,很多维权无门的老百姓纷纷找上门来,视其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庆元侠女”,甚至有人冠名其“女中纪委”,为她提供素材、恳请她帮自己发声。
而事实上,包括时任丽水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吴善印在内的一些当地官员落马,也确实是因为吴慧琴锲而不舍的网络公开举报。这自然又为吴慧琴赢得了众多粉丝。
据知,微博“邻家吴姐姐”当时关注者曾达4万多人;微信公众号“吴姐观天下”的粉丝,有8千多人。而她推送的文章,基本上每篇都要点击过万,其中,亦不乏有10万+的作品。
但无可回避的是,吴慧琴虽乐于助人,基本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却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来甄别众多求助者提供的材料孰真孰假。当然,更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
2019年9月25日,吴慧琴一直举报的吴善印被以受贿罪判刑10年6个月。而几乎与此同时,按一些丽水当地人的说法,已经搅得庆元等地官场人心惶惶的吴慧琴,也因卷入一桩“造谣原丽水市中级法院院长、现浙江省高院某领导伙同情妇受贿上千万”的“诽谤案”而被庆元县公安局刑事立案。
此案缘起于2019年8月27日,吴慧琴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同时发布了一篇文章《观青田名侨胡锡珍孙辈财产纠纷案中的司法问题》。因其在文中根据当事人江慧珍的说法,提及江慧珍所涉案件一审法院院长存在收受对方当事人巨额贿赂等问题,被丽水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意图通过网络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向办理二审案件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加压力,扰乱民事诉讼秩序,妨害审判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2019年9月6日,文章作者吴慧琴因此被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万元。
查阅相关法条可知,这是该项指控的最高顶格处罚。
此案当时曾被浙江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迅速转发通报。
对吴慧琴个人来讲,因轻信他人而身陷牢狱,自然是不幸的;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必然的。
但幸运的是,9月8日,在执行拘留的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的第三天,她被查出,已怀有身孕。
根据相关法律,怀孕妇女不适宜司法拘留。
9月9日,丽水市中级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吴慧琴的司法拘留。
但没有想到的是,还没等她走出拘留所,庆元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已赶到那里,宣布因涉嫌寻衅滋事,她被刑事拘留,随即带往庆元。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怀孕妇女更不适宜刑事拘留。
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同时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庆元公安局为她选择的是监视居住。
9月10日,吴慧琴被指定监视居住于庆元县松源街道星光路79号。
据她后来回忆,那应该是庆元县原来消防大队的一处腾空的办公楼。整栋楼就关她一个人,有一、二十个年轻的男女辅警24小时轮班看护着。一直到四个多月后的2020年1月23日,她被判刑后取保候审,这才离开那里,回到台州家中。
彼时,她已是6个月的身孕……
2020年5月16日,在台州市儿童医院,吴慧琴剖腹产下一名女婴。